一九九七年国殇节特会

三个帐幕

第三篇 帐幕的实际(一)(纲目的双出处)

壹 基督是帐幕的实际:(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八章,第九段)

一 旧约的帐幕是真帐幕的预表,这真帐幕乃是在肉体里的基督自己─出二五8,约一14。(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四十三篇,第五段*)

二 在肉体里的基督是将神带给人的帐幕,使人能够享受祂。(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二百五十八篇,第九段*)

三 神借着成为肉体成为人,将祂自己与人性调和,并成为祂自己的居所。(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一章,第四十一段*)

四 金和皂荚木分别表征基督的神性与人性:(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二百五十八篇,第十一段*)

1 从圣灵所生,有神的性情─路一35,太一20。(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四册,完全明白神的话,第五章,第六十七段**)

2 由童女所生,有人的性情─路一27,31。(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四册,完全明白神的话,第五章,第十四段**)

3 由神起名为耶稣,人称祂为以马内利─太一20,23。(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主恢复中的五个重点,第二章,第二十三段**)

五 基督作帐幕,是神具体的化身:(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四十三篇,第七段*)

1 神的丰满具体化于帐幕,使人得以进入神,并享受祂。(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四十三篇,第八段*)

2 神具体化于可进入的帐幕,指明神是可以进入的。(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四十三篇,第八段*)

六 基督作帐幕,是三一神与三部分人的合并:(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

1 神在祂神圣的三一里,从已过的永远就是合并的─约十四10~12。(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第三章,第三十一段*)

2 借着成为肉体,这神圣的合并被带进人性里。(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

贰 召会是那作神团体居所预表之帐幕的实际:(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二册,基督是召会的内容,召会是基督的彰显,第三章,第十二段**)

一 个人的帐幕基督,借着祂的死与复活,得以扩大,成为团体的帐幕,就是召会,活神的家─约二19,21,提前三15~16:(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三十五章,第二十四段*)

1 第一个帐幕(殿),在基督钉十字架时被拆毁。(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

2 在复活中,神的儿子(祂自己就是复活)不仅叫自己复活,也叫所有信祂的人复活,以产生扩大、团体的帐幕,由神的长子基督和众子信徒所组成─罗一3~4,八29。(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

3 [神的居所(帐幕),实际上乃是一个相互的居所、相互的住处。这个住处是神的居所,也是服事神之人的居所。最终,神住在祂的子民里面,祂的子民也住在祂里面。这意思是说,在相互的居所里,有相互的居住。这一个奇妙的居所就是全宇宙的中心和实际。]([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一一页。)(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三十六章,第八段*)

二 召会是基督的继续,作神在肉体里的显现─提前三15~16:(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三册,在旧造里撒但的混乱以及为着新造的神圣经纶,第四章,第九十九段*)

1 个人的帐幕基督,是神在肉体里个人的显现。(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

2 团体的帐幕召会,是神在肉体里团体的显现。(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

三 团体的帐幕召会作基督的扩大,乃是宇宙神人二性的合并:(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

1 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约十二23~24,十七1,徒三13。(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第一章,第八段)

2 三一神本身是一个合并,在基督的复活里已将基督的众信徒合并到祂这独一、宇宙的合并里,产生宇宙、神人二性的合并。(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四百零十篇,第三十八段**)

3 这宇宙、神人二性的合并有三方面:(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第四章,第三十三段**)

A 父的家─约十四2。(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神建造的概论,第三章,第九段)

B 作子表号的真葡萄树─约十五1,4~5。(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第六章,第二十八段*)

C 由那灵所生的新孩子─约十六21,13~15。(1997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第六章,第三十三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