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春季国际长老及负责弟兄训练
活在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下并活在独一的神圣交通中
第二篇 在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下实行召会生活(复合的纲目)
读经:西一18,二19,三4、10~11,腓一1,弗一10、22~23,四15~16,五30,太二三8,二八18,徒二十28,提前三15,太五14
序言 关于基督元首权柄;第一,是完成的;第二,是独一的元首权柄;第三,是直接的元首权柄—弗一22:
一 基督的元首权柄得着完成,意思就是就没有任何的空间给任何其他的头了—西一18:
1 在旧约的时代,神让祂的子民有王,但在新约时代,即使连王都不能有,因为基督的元首权柄已经完成了—弗一22。
2 在旧约的时代,因为基督的元首权柄还没有完成,所以有王,但是在新约时代,在召会中,元首乃是基督—西二19。
二 基督的元首权柄是独一的,这样的形容词只能够给基督来用—西一18:
1 在新约时代,为了要维护人的元首权柄,要避免四件事:
a 缺乏所有领头的同工—加二9。
b 缺乏领头的长老—徒二十17。
c 缺乏题到所有带领的召会,就是领头的召会—徒十五28。
d 不要题到任何领头的区域—林前一2。
三 基督直接的元首权柄,意思就是在召会中,基督没有指派或者指定任何人作元首—林前十二4~6:
1 在基督的身体里,我们众人都直接的向基督的元首权柄负责—弗四15。
2 彼得的名字不是被放在第一位,他的决定不是最终的决定—加二9,徒十五28。
3 新约中的作头权柄不是职位性,不是永久性,也不是组织性的—太二十25~27。
四 在新约中,没有题到长老,某一个长老,长老的数目必须是复数的—徒十四23:
1 天主教从起头开始,他们就牺牲了这事,以格那提把监督或者主教列在长老之上—提前三1。
2 在主的恢复中,我们看见监督只是一个长老的功用,不是指一个职位—多一5。
3 不只是为着平衡,而是一旦你丧失了长老里面的复数性,就会直接的亵慢或者是侮辱了基督的元首权柄—徒二十28。
五 你没有看见在新约里面有任何的召会成为母会,或者一个召会指挥另外一个召会—启一11:
1 你没有看见耶路撒冷召会,没有指挥安提阿召会,安提阿召会没有指挥罗马召会—徒十三1。
2 不要想说,某一个召会是领头的召会,或者某一个区域是领头的—林前一2。
3 没有这样的事,有一个区域比另一个区域更高—启一11。
六 靠着主的怜悯,主在我们中间兴起祂的恢复,主就给我们看见一个真理,每一个肢体都是直接与头相连—弗四16:
1 倪柝声弟兄是第一位谨慎的实行这件事,不作所有,不作众人的头—林前十一3。
2 如果我们不尊崇这样的事,我们就逐渐的转变了主恢复的本质—弗一22~23。
3 在主的恢复中,如果我们失去这一个,我们就失去了主恢复的本质—西一18。
壹 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与召会的构成—召会形成及安排之方式—密切相关—西一18,腓一1:
一 召会的构成是根据基督为独一元首这个真理;召会完全是以基督作生命,并以基督作独一的元首所构成—西一18,三4、11:
1 旧约或新约的事,属灵的事,物质的事,在一切的事里,祂都不许可任何人分享或者祂没有负担分享祂的作头权柄,分享祂的权柄。
2 这完全绝对的是在祂自己的里面,使祂可以在万有中居首位,召会中首位,工作中的首位,日常生活中的首位,个人生活中的首位,家庭生活中的首位,万有中居首位,那就是主的恢复。
3 主的恢复乃是恢复基督在万有中居首位。
二 在新约中找不到关于召会组织的观念;组织导致阶级制度,而任何一种阶级制度,对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而言,都是侮辱—西一18,二19。
三 在新约里,神的子民中间没有惟一的、固定的、职位性或永久性的领导;这样的领导会亵慢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太二三8~11,徒五31,来十三7、17、21。
四 关于长老职分,合乎圣经的原则总是有多位长老;这样的多数,使任何长老不能成为职位性或永久性的领导者—徒十四23:
1 藉着长老职分中的复数,我们没有固定的领头人,藉此顾到、保守、并尊重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多一5。
2 安排谁作众长老之首的作法,违反了在基督独一元首权柄下复数长老职分的真理—彼前五1。
3 “神已经命定,要几位长老一起分担召会的工作,以免一个人照着自己的喜好行事,叫召会被一人所私有,叫召会的生活和工作带了一人的色彩。…当他们彼此尊重,将彼此信托给那灵的带领时,就没有人敢取作头的地位,反而各人视彼此同为肢体;这样,召会那显著的特征,即彼此互相的成分,就得着保守。”(倪柝声着,“工作的再思”,译自英文版第三章。):
a 在实行身体生活的事上,这是一件彼此互相的事;我们需要彼此尊重,我们需要彼此信托,我们需要彼此敬重,彼此作肢体;这个彼此互相的元素就是召会的显著的特点;这样,召会那显著的特征,即彼此互相的成分就得着保守。
b 我们真正的需要就是我们众人都要在基督的元首权柄之下。
五 我们不该以为某些人是我们与主之间的居间者;我们绝不该成为神百姓和主自己之间的居间者,也绝不该以某人为我们与主之间的居间者—太二三8~11:
1 在此你有三件事,一,居间者作为一个原则;第二,居间者成为运用在我们身上的事;第三,居间者运用在别人的身上,不要把别人当居间者。
2 我们在主的恢复里,我们没有居间者作原则,我们也不试著作居间者,我们也不以别人为居间者。
六 召会是生机体,不是组织;然而,为着数以千计的人在各城里聚集成为地方召会,的确需要一些安排—弗五30:
1 任何一种组织都会导致阶级制度,而任何一种阶级制度,对基督的元首权柄而言,都是侮辱—弗五21。
2 在每个地方召会,除了基督以外,不该另外有头—弗五23:
a 长老职分中的复数使任何长老不能成为职位性或永久性的领导者—徒十四23。
b 长老中谁领导,这件事取决于每个人的分量;一位弟兄在某一方面有最高的分量,他在那件事上就可以领头—徒二十28。
贰 召会的秩序来自召会中的权柄—尊重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西一18,腓一1:
一 召会里没有人的组织,却有属灵的秩序—1节,林前十四40,十一34下:
1 召会真正的实行在于圣灵之下的正确秩序;若没有这个秩序,我们就不可能有召会生活真实的实行—徒二十28,林前十二4~11:
a 当一个人尽功用,照着他所得的恩赐尽功用,就有真正的秩序;在罗马十二章那里说,我们不该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
b 在基督的身体里,不要到心思里,只要在灵里火热,照着你的恩赐尽功用;然后在平衡、在和谐里与人相处。
2 召会的头是主基督,召会中的权柄是基督的作头—太二八18,西一18:
a 召会中应当有秩序,但这秩序来自基督的作头—弗一22~23。
b 我们若要在召会中和在圣徒中间,持守正确的秩序,就必须学习服从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林前十一3。
二 我们惟有服从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才能真实的实行召会生活—西一18,二19:
1 我们若要实行召会生活,就必须学习总是服在基督的作头之下—10节。
2 我们与头对了,我们与所有的肢体,与身体就都是对的—一18,二19,三15。
3 若我们众人都尊重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在召会生活里,我们中间自然就会有美好的属灵秩序—林前十四40。
三 召会中的秩序来自于基督的作头被我们实际的实现出来—十一3、16,弗一22:
1 我们若要实行召会生活,却没有实现基督独一的作头,我们是可以聚在一起,却没有召会生活的实际—林前十一17。
2 在召会中,我们若不是将基督的作头实际的实现出来,而有属灵的秩序,我们就不可能实行真实的召会生活—3节,十四40。
四 我们需要凭着敬畏基督这独一的头而彼此服从—弗五21、23:
1 我们若没有彼此服从,就是得罪作头的基督,没有敬畏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23节,一22。
2 惟有头是独一的,与身体不同;没有任何的肢体是在特别或较优的地位上—五30,罗十二4~5。
叁 我们若尊重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这样,在主的恢复里,召会作为基督的扩大,就不仅是殿,也是城—拉一2~3,尼一9,二5、17,提前三15,启二一14:
一 召会作为殿,主要是与基督作生命有关;召会作为城,主要是与基督作头有关—提前三15,太五14,西三4,一18:
1 当我们经历并享受基督作生命,我们就有作为殿的召会;当我们实现基督独一的作头,召会就要扩大成为表征神国的城—太十六18~19。
2 召会作为城,不仅是以基督作生命来建造,也是以基督的作头来建造的;因此,基督不仅必须作我们的生命,也必须作我们的头;祂不仅是我们的享受,也是我们的权柄—西三4,一18,二19。
二 为著作为城的召会,我们的意志必须受操练、得更新、被变化,使其能降服在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之下—歌四1下,4,六4。
三 我们需要看见地方召会是基督身体的彰显,而身体是在基督的元首权柄下,并且我们都必须在基督的权柄下;我们若看见这事,并尊重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召会就会由殿扩大为城,为着王和祂的国度—林前一2,十二12~13、27,弗一22~23,四15~16,启十一15。
四 基督作生命由召会作殿所表征;基督不仅是我们的生命,也是我们的头—提前三15,太五14:
1 当我们认识并享受基督作我们的生命,我们就有作为殿的召会;但我们若往前,认识祂的作头,召会就要扩大成为城,召会就得到保障—太五14。
2 青年弟兄姊妹经历基督作生命固然很好,但是他们必须往前,经历基督作他们的头;祂不仅必须作我们的生命,也要作我们的头—弗五23。
3 我们的意志必须降服于元首;这样我们就会安定下来;我们作为身体上的肢体,就必须乐意在基督的元首权柄之下—弗五30。
肆 召会生活乃是归一于基督独一元首权柄之下的生活—弗一10、22~ 23,四15~16:
一 神将祂所拣选的人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成为基督的身体,以基督作头—一4、22~23:
1 神将万有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的第一步,乃是将祂的众子摆在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之下—5、10节。
2 当召会领先归一于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之下,神就有路使万有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22~23、10节。
二 在正确的召会生活中,我们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林前十一3:
1 我们若不认识什么是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我们就无法认识召会是什么—弗一10、22~23。
2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领先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为此,我们需要在一切事上长到元首基督里面—四15~16。
三 神已定意要把祂的经纶带进来,要将万有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弗一10:
1 神第一步是将祂所拣选的人,祂的众子,从崩溃中带出来,将他们摆在基督的元首身分之下—弗一4。
2 在召会生活中,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的,乃是神所拣选的人;神将祂所拣选的人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成为基督的身体,以基督作头—弗一10。
3 今天我们在召会中,领先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当召会领先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时,神就有路使万有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弗一10。
4 召会是神所拣选的人,以基督作头,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正确的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乃是生命的长大—弗一10。
5 在召会生活中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完全在于生命里的长大;我们需要长大,并帮助别人长大—弗一10。
四 我们若要真诚的实行召会生活,就必须服从基督的作头,实现主的作头—弗五21:
1 我们要有真实的召会生活,就需要服从;我们不该努力要去服从人,乃要简单的服从基督的作头—弗五21。
2 要保守主恢复中愉悦、良好并美丽的次序,我们需要凭着敬畏基督,彼此服从—弗五21。
3 惟有头是优越的,也惟有头是独一并有别于身体的;没有一个肢体是特别或高人一等的—太二三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