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
接枝的生命
第三篇 在接枝生命中所见话成肉体的原则(纲目的原文)
壹 在接枝的生命中所见话成肉体的原则,乃是神进到人里面,使祂自己与人调和,而与人成为一;因此,神在人里面,人也在神里面:
一 成为肉体的基督与父乃相互内在的是一,有同一个生命,并同一个生活—约六57,十四10。
二 这相互内在的一,已经为基督和信祂的人所复制—约十五4~5,十七21、23。
三 保罗在林前七章的话,启示出最高的属灵,乃是基于话成肉体的原则:
1 旧约为神说话(申言)的原则是,“耶和华如此说”—赛十24,五十1,耶二2,结二4。
2 新约话成肉体的原则是,说话的人与主是一:
a “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林前七10。
b “我…说,不是主说”—12节。
c “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题出我的意见”—25节。
d “按我的意见,…但我想我也有神的灵了”—40节。
e 以上的话,都指明新约话成肉体的原则(就是神与人、人与神成为一。)。
f 在林前七章,有很强个性的大数扫罗已经受了对付,但重生的保罗仍然存在,乃是一个与主联合成为一灵,被筛过、提高并洁净的人—林前六17。
g 神与人调和,成为一个人位,兼有两个性情,在一个生命和一个生活里一同生活,乃是在话成肉体原则里接枝生命的经历。
四 按照成为肉体的原则,保罗在基督的心肠里,与祂是一,并且他所过的乃是在基督的心肠里的生活—腓一8。
贰 基督徒的生活是按照话成肉体原则的生活:
一 这种生活乃是我们这些蒙神拣选、救赎、重生并拯救的人,与经过过程并分赐的三一神生活在一起,也就是由两个人位调和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如同一个人位的生活。
二 主的恢复就是恢复这样的生活。
三 在加拉太二章二十节可以看见在话成肉体原则里接枝生命的经历:
1 一面,保罗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另一面,他说,“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又说,“我…活”:
a 在加拉太二章二十节有旧“我”,没有神性;也有新“我”,有神加到里面作生命。
b 已经了结的“我”,乃是没有神性的“我”;(罗六6;)仍然活着的“我”,乃是有神加到里面的“我”。
c 新“我”乃是在旧“我”复活并有神加到里面时产生的。
2 我们惟有接到基督里面,才能在祂的死与复活里与祂是一:
a 借着基督包罗万有之死那包含一切的切割,我们就向神之外的一切事物死了。
b 在积极的一面,我们已经在基督的复活里联于祂。
c 因为我们已经接到基督里,所以祂的经历成了我们的历史。
3 活在神儿子的信里,意思是活在与神儿子生机的联结里,这个生机的联结是借着我们信祂而有的。
4 我们活神圣的生命,就是活我们灵里属灵的生命,乃是借着运用信,这信是由赐生命之灵的同在所激发的—林后四13:
a 信就是我们对基督的珍赏,作为我们对祂吸引的反应—来十二2上,十一6。
b 当保罗说到神的儿子乃是“爱我,为我舍了自己”的那一位时,他满了对主耶稣的珍赏。
c 我们必须转向主,从祂得着更多的灌注;结果我们就更爱祂并珍赏祂,而加强我们的信,以及我们与基督生机的联结。
d 每当我们从心的深处说,“主耶稣,我爱你,”我们的信以及我们与基督生机的联结,就得着加强。
e 这就完成神新约的经纶,使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的生命和我们整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