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感恩节特会
持守身体的原则
第四篇 身体的原则(三)(听抄稿的纲目)(RK)
读经:西二19,弗四15~16、3,西三15,弗二14,林前十二26,罗十二15。
序言 看见并认识基督那奥秘、生机的身体,是在神圣、奥秘的范围里;因此,这是一件深奥的事—弗一22~23,三3~4:
一 身体乃是得着异象的事;这乃是帕子被除去,光照耀并浸透我们的所是,以及我们的视力得恢复,好叫我们能看见—林后三16,四6。
二 在异象中看见身体是一回事,在生命里内在地认识身体又是另一回事;认识身体是生命经历的事—弗三16~19:
1 我们需要许多在十字架的运行之下,在包罗万有复合的灵里,以及在实际的召会生活中的经历,使我们能逐渐认识身体—罗八2、11。
2 身体在素质上乃是在生命里主观的实际;因此,认识身体就是认识生命里深处、内在、里面的事—弗四15~16。
三 身体的原则是生命的事;我们必须被带到一个地步,真正停下我们个人的努力,而活身体的生命—罗八2、6。
四 那里有己,那里就没有身体;那里有身体,那里就没有己—太十六24~25:
1 在神的经纶里,没有什么是为着己的;一切都是为着身体,身体是为着基督,基督是为着神—林前三21~23。
2 那里没有对己的看见,那里就没有身体的异象;那里没有身体的异象,那里就没有己的暴露—罗十二3、5。
3 己是身体的仇敌,必须在身体的异象下被破碎;为着身体,己必须被弃绝、被否认—太十六24。
五 我们许多人可以祷告说:主,我不确定我是否认识身体;但我所读的话,在我里面感觉真实,我向这些话敞开并接受—路一38。
玖 我们若要领会并进入身体的生命,就必须认识头的权柄—西二19,弗四15,五23,一22、10:
前言 在身体里,基督的元首身份和权柄是生命的事,是内在且主观的—弗一22~23:
1 宇宙中有一场争执,这争执关乎权柄,关乎谁要执行这权柄,也关乎神的权柄将如何得以维护—启十二7~9:
a 宇宙中争执的中心,乃是谁该得权柄;我们要和撒但争执,权柄是应该属于神的—启十二10。
b 我们要存心顺服神的权柄,维持神的权柄;我们必须碰着神的权柄,对权柄有基本的认识—罗十三1~2。
2 遇见权柄的地方乃是基督的身体—弗一22~23:
a 大数的扫罗得救后不久,就遇见了这权柄—徒九1~18。
b 元首没有差遣彼得、约翰或雅各到大数的扫罗那里去;祂差遣了亚拿尼亚,身体上一个小小的肢体—徒九10~17。
c 今天许多人像扫罗一样瞎眼,他们会一直瞎眼,直到他们谦卑在一个身体普通肢体的触摸之下—徒九17~18。
3 今天,神正从事一项工作,要解决关乎权柄的争执;祂的工作包含在基督里将万有都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弗一10:
a 神借着三个步骤,完成在基督里将万有都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的工作—腓二5~11。
b 宇宙的定命系于召会生机地归一于作元首的基督之下—弗一22~23。
4 在基督的身体里,我们有权柄与顺服那美丽、生机的和谐—西二19:
a 在物质的身体里,头有一个倾向或一个感觉,身体就毫不费力、自然而然地响应—林前十二12~27。
b 基督的身体是一个生机体,其中所有的肢体都立即、生机地响应元首—弗四15~16。
一 惟独基督是头,惟独祂有权柄指挥身体肢体的行动:
1 基督作头,意识就是祂在身体上是有权柄的—西一18,二19。
2 我们若要活在身体里,就必须学习服从基督的权柄—太二八18~20。
3 这是我们渴望在地上看见的身体的实际—一个作任何元首想要作的事的身体—弗四15~16。
4 决定基督身体每个肢体的路径、过程的,是元首,不是肢体;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西一18。
5 我们甚至没有权利去想或渴望任何与主所要的相反的事—腓二5、13。
6 在基督的身体里,肢体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们需要思考我们一切的关系,并学习借着元首彼此相联—弗四15~16。
7 身体是一直存在的实际;基督的身体对我们而言,是一个荣耀的“监狱”—林前十二27。
8 如果我们持定元首,这样我们就不能有不同的解经;一有不同,就必定有人不持定元首—西二19。
9 我们行动不单是凭着服从,乃是在主观地顺服元首的催促—太二八18~20。
10 元首引导身体的众肢体是事实,但我们需要从我们天然的主观里得释放—加二20。
11 当在移民这类事上,我们摸着元首的感觉、渴望和负担时,那是何等甜美—徒十六6~10。
二 我们若要有身体的生活,无论思想什么、感觉什么、或作什么,就都必须受基督这头的支配:
1 我们应当以头为我们的生命,为我们全人的中心—西三4、11。
2 我们应当像保罗一样顾到基督的身体,以头的感觉为我们自己的感觉—腓一8。
3 我们这些作肢体的,若在凡事上都有头的感觉,并顾到身体,我们就会在我们的心思、意念、言语和行动上,都以身体为是—西三15~16。
4 对一个主观的人来说,实际是由他的感觉决定的;但我们必须在乎主的感受和身体的感受—腓一8。
5 保罗不持守自己的观点或感觉;反之,主的心肠、感觉和对身体的思想,成了他自己的柔细感觉—腓一8。
6 身体是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实际;身体包含我们的内脏被基督为祂身体的感觉和思想所充满—西三15。
7 我们应当以元首作我们的生命和我们全人的中心—西三4、11。
8 我们应当借着以元首的感觉作我们自己的感觉,来照顾基督的身体—腓一8。
9 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原因在于身体是一—林前十二26。
10 主将要得着一班真实向祂敞开的人;他们会将自己内在的所是交给祂,愿意放下自己主观的感觉、思想和观点,并让元首基督活在他们里面—加二20。
11 我们作为肢体,若在凡事上都有元首的感觉,并顾到身体,我们就会在心思、思想、言语和行动上以身体为准则—西三15~16。
12 我们应当让基督的平安,就是基督自己,在我们心里为着身体生活作仲裁—西三15。
13 为着正确的身体生活,我们需要基督的平安在我们心里,在我们与祂身体肢体的关系上,作仲裁、调整并决定一切事—西三15。
拾 属灵乃是身体的事—弗四16:
一 照新约的启示看,一个真正摸着神心坎,作神眼中得胜者的,乃是活在身体里,并实行身体的人—罗十二4~5:
1 他不是个人属灵,也不是个人得胜。
2 他清楚的领会,他是身体里的一个肢体,而不是一个完整的单位。
二 神不是要得着一群属灵、不犯罪的人,乃是要得着一个身体—弗二16:
1 最要紧的乃是我们有没有活在身体里。
2 我们要追求属灵,就必须是在身体里:
a 神没有意思要我们个人的属灵。
b 个人的属灵损伤并破坏召会的建造。
c 我们若看见神最终的目的是要得着身体作盛装基督的团体器皿,我们就会向主祷告,求祂救我们脱离个人的属灵。
三 基督徒的生活乃是团体的,身体的,而不是个人的—弗三6:
1 我们若看见了身体,就会体会到,没有身体我们就不能生活,没有身体我们就不能事奉,我们也不能在身体之外过属灵的生活。
2 我们看见身体的最有力明证,乃是我们不再是个人的—林前十二12、14、21~22:
a 我们一看见了身体,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就不再是个人的。
b 凡我们所有的,都在身体里,借着身体,并为着身体;没有一事是为着个人的。
拾壹 我们必须顾到身体的感觉和身体的平安—弗四3,西三15,弗二14~16:
一 我们既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就该对身体有感觉。
二 我们要有身体的生活,就必须顾到同作肢体的,满有对身体的感觉。
三 我们必须看见,凡我们所作的都与身体有关,我们不该作任何不顾到身体的事:
1 如果我们看见了身体,我们就会领悟我们不能没有身体而活,不能没有身体而事奉,也不能在身体之外有属灵的生命—林前十二12~27。
2 我们对以下问题的回答,显示我们是否看见了身体:我们交通是因为那是召会中的“规矩”或合宜的“行为”,还是我们交通是因为我们领悟我们没有它就不能活—林前十二21。
3 即使我们到地极,我们也必须领悟我们仍在身体里,我们不能没有身体而活—林前十二27。
4 如果我们看见身体,我们就会不同,我们的交通就不会是行为的事,而是生死攸关的事—林前十二12~14。
5 我们看见身体的最强力证明,就是我们再也不能个人主义—林前十二12、14、21~22。
6 我们一看见身体,我们作为个人的生活和工作就停止了;我们所有的一切都在身体里,借着身体,并为着身体;没有什么是为着个人的—林前十二27。
四 对身体的感觉是非常宝贵的,与我们的心理有密切的关系,而心理的作用就是对事情的理解—罗十二3:
1 我们对基督身体的理解不够,心理就不对,就无法产生对基督身体的共识—罗十二2~5,弗四22~24。
2 我们要适合于基督身体的建造,并对基督的身体有正确的感觉,我们就必须心思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5。
3 我们可能非常主观,对事物有自己的看法和感觉;然而身体可能有不同的看法—罗十二3、5。
4 为着身体生活,我们需要在我们心思的灵里得以更新—弗四23~24。
5 我们需要心思的更新,为着身体生活,不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十二2~3。
拾贰 我们必须有身体的感觉,就是要有身体感—林前十二26~27,罗十二15,弗四16,二21~22:
一 为了要与身体中其他的肢体一同生活并行动,我们必须有身体的感觉。
二 我们越享受歌罗西书中所启示包罗万有的基督,就越在经历上领会,我们所享受的基督乃是身体的头,这样的领会使我们对身体有感觉,并使我们宝爱身体上所有的肢体—西一18,二19,三12~14。
三 为了主在祂的恢复中,在地方一面和宇宙一面的行动,我们都必须同心合意,有身体的感觉—徒一14,二46,四24,十五25,罗十五6。
听抄信息:
祷告:主,我们需要你,也需要你身体的每一位肢体。离了你和你的身体,我们就不能作什么,我们凭自己所作的,也都是虚空。主,我们感谢、赞美你,因为我们在你里面,也在身体里。我们向你身体里生命的流敞开。主,我们求你,将我们所需要的异象赐给我们,使我们能看见身体;将我们所需要的经历赐给我们,使我们能认识身体;将我们所需要的领会赐给我们,使我们能持守身体的每一项原则。主,我们求你,将我们所需要的恩典赐给我们,使我们活在身体里,借着身体,为着身体,在身体的交通里,在身体的权柄下,在身体的保护下,并照着身体的限制。主,我们在你的身体里安息,从元首接受为着身体的供应。主,记念你的仇敌。说一句话来暴露他,羞辱他。毁坏他一切毒害的工作。消除他对你身体所造成的一切破坏。恢复他在我们里面所篡夺的一切立场。击打他的头,使他公开蒙羞。主,今天在地上得着一个活的、尽功用、生机的身体。哦,主,为着你的荣耀作成这事。阿们。
看见并认识身体
基督那奥秘、生机的身体是在神圣、奥秘的范围里;因此,这是一件深奥的事。看见身体乃是得着异象的事。这乃是帕子被除去,光照耀并浸透我们的所是,以及我们的视力得恢复,好叫我们能看见。事实上,我们基督徒生命初期就能在启示里看见身体,如同保罗在大马色路上的经历所指明的。但在异象中看见身体是一回事,在生命里内在地认识身体又是另一回事。认识身体是生命经历的事。这不是在初阶的事,乃是在成熟阶段的事。我们需要许多在十字架的运行之下,在包罗万有复合的灵里,以及在实际的召会生活中的经历,使我们能逐渐认识身体。身体在素质上乃是在生命里主观的实际。召会是客观的,是一个聚集;因此,有其必要、物质且看得见的一面。但身体是看不见且奥秘的。因此,认识身体就是认识生命里深处、内在、里面的事。
活在身体里—生命的事,而非行为的事
身体的原则是生命的事。我们物质身体的功用,如呼吸和血液循环,是照着生机的原则运作的。许多事的发生,是因我们身体的各部分尊重身体一切生机的原则。我们的身体里没有刻意或自觉的行为努力,然而各部分都照着身体里相关的原则尽功用。基督的身体也是如此。仅仅记下所分享的一切原则,然后定意要活在身体里,将这些原则当作我们行为的道德规范,是不够的。反之,我们只需要活在基督的身体里。我们必须被带到一个地步,真正停下我们个人的努力,而活身体的生命。
身体的异象相对己的看见
关于神圣的实际,总有互相敌对的因素。世界与父相对;魔鬼撒但与基督相对;肉体与灵相对;个人主义的己与身体相对。那里有己,那里就没有身体;那里有身体,那里就没有己。生长、变化和得胜的生命,都不该是为着己。我们需要光照、管教、对付和长大,好叫我们领悟,在神的经纶里,没有什么是为着己的;一切都是为着身体,身体是为着基督,基督是为着神。
在《属天的异象》一书中,李弟兄论到身体的异象与己的看见之间的关系(英文版,25~47页)。那里没有对己的看见,那里就没有身体的异象。那里没有身体的异象,那里就没有己的暴露。己是身体的仇敌,必须在身体的异象下被破碎。为着身体,己必须被弃绝、被否认。历代以来,基督的身体一直没有彰显出来的实际,因为许多神儿女里面的己仍未破碎,未受对付,未被否认。我们相信,倪弟兄和李弟兄之所以对身体有如此深奥、内在的认识,是因为在他们里面,己已经被破碎、否认、弃绝并失去了。
敞开并降卑自己以看见身体
如果我们不自欺,不假装自己所看见的比实际看见的更多,我们就有福了。在这件事上,最好效法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当天使加百列来到她那里,说,“看哪,你将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路一31)她的回应是:“这事怎么会成?”(34节)天使对她说,“在神,没有一句话是不可能的。”(37节)马利亚于是敞开自己,降卑自己,说,“看哪,我是主的婢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38节)她当时没有能力明白发生在她里面的事。她无法明白,神,就是那位三一神,正由那灵在她里面孕育,祂要在她里面一个发展的阶段中住九个月,并且祂将要出生,成为一个神人。难怪她将这些事存在心里,反复思想(二19)。她所知道的,只是天使的话是出于神。
今天,在某种意义上,我们该是一个“团体的马利亚”,不是要产生耶稣物质的身体,乃是要实现基督生机身体的长大、发展和建造。我们许多人可以祷告说:“主,我不确定我是否认识身体。但我所读的话,在我里面感觉真实,我向这些话敞开并接受。我愿意灵里贫穷,心里纯洁。我愿意作个学习的人,向你这位身体的元首学习。我想要看见身体是什么。”我们也可以说:“主,愿这事照你的话成就在我们身上。我们渴望身体的每一项原则,都作到我们里面,并从我们活出来,使身体能在我们这一生,彰显在地上。”
玖 我们若要领会并进入身体的生命,就必须认识头的权柄(西二19;弗四15;五23;一22、10)
“认识”这辞含示许多内在、主观和经历上的领悟。人对于权柄,可能会有天然、组织、阶级,甚至是极权主义的观念。我们可能会将这些观念与圣经所说关于基督的元首身份和祂的权柄相混淆。因此,我们可能落入一种只服从而不顺服的光景。我们可能尽职、忠诚地服从命令,却可能不知道什么是顺服神心中发出的意愿和渴望。
在身体里,基督的元首身份和权柄是生命的事,是内在且主观的。要认识这些,就需要内在、素质、经历上的认识。宇宙中有一场争执。宇宙不是一个平静的地方。这争执关乎权柄,关乎谁要执行这权柄,也关乎神的权柄将如何得以维护。倪弟兄在《权柄与顺服》一书中说:“宇宙中争执的中心,乃是谁该得权柄;我们要和撒但争执,权柄是应该属于神的。我们要存心顺服神的权柄,维持神的权柄。我们必须碰着神的权柄,对权柄有基本的认识。”(英文版,9页)。遇见权柄的地方乃是基督的身体。大数的扫罗得救后不久,就遇见了这权柄。当他悔改信主时,主说,“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告诉你。”(徒九6)扫罗直接遇见了元首和元首的权柄。然后他必须借着身体的一位肢体来遇见神的权柄。元首没有差遣彼得、约翰或雅各到大数的扫罗那里去;祂差遣了亚拿尼亚,身体上一个小小的肢体。当扫罗祷告接触元首时(11节),亚拿尼亚也与主交通(13~17节)。
关于“拣选的器皿”的话,是先对亚拿尼亚说的,而不是对大数的扫罗说的。这表明身体对你的认识,可能比你自己对自己的认识更清楚。坚持自己对自己的评估,而弃绝身体的评估,是极大的危险。身体对你的所是的了解,就是元首的知觉注入到身体里。主告诉亚拿尼亚:“你只管去,因为这人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子孙面前,宣扬我的名;我要指示他,为我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15~16节)亚拿尼亚按手在扫罗身上,借着这小小的肢体,扫罗得以看见(17~18节)。今天许多人像扫罗一样瞎眼,他们会一直瞎眼,直到他们谦卑在一个身体普通肢体的触摸之下。
今天,神正从事一项工作,要解决关乎权柄的争执。祂的工作包含在基督里将万有都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以弗所一章说,“为着时期满足时的经纶,要将万有,无论是在诸天之上的,或是在地上的,都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10节)今天是一堆的崩塌、黑暗、混乱和不服。但在永世里,这一切都要被消除。宇宙中的万有都要被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神借着三个步骤,完成在基督里将万有都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的工作。第一步,神成了一个名叫耶稣的人。这位名叫耶稣的人,以神为祂的头,绝对地顺服神,就是父,作祂的头(林前十一3)。地上曾有这样一个人,祂从未不顺从,从未有过与父相反的感觉,从未有过与神,就是父,不一致的思想或意见,从未有过与父不同的动机或意图,也从未说过一句与父的感觉不合的话。何等奇妙的一位神人!这人活在这背叛的地上,绝对地顺服父。在祂死前,祂说,“因为这世界的王将到,他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但要叫世人知道我爱父,并且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约十四30~31)祂爱父,而父要祂死。所以祂因着爱父而甘愿死。祂甘心顺服父,且顺服至死。
在完成在基督里将万有都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工作的第二步,神将基督高举,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二9),使祂作万有的头,归与召会(弗一22)。祂现今是身体(召会)的头(西一18)。第三步是,我们作祂的身体,必须被归一于作元首的基督之下。宇宙的定命系于召会生机地归一于作元首的基督之下。当主回来时,世上的国要“成了我主和祂基督的国,祂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十一15)然而,召会作基督的身体,必须在这世代被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然后宇宙和这世界的国才能被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但以理二章的大像才能被打得粉碎(34节)。宇宙中关于背叛和混乱的问题,若我们能不是照着组织,乃是照着神的经纶被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就会得以解决。
在物质的身体里,头不是用一种冰冷、机械的方式下达命令。头不会对右脚说,“动!”右脚也不会说,“是,先生!我动!”这样的观念是人管治的观念。物质身体里的元首身份不是这样的。反之,头有一个倾向或一个感觉,身体就毫不费力、自然而然地响应。我们需要知道听从主的命令与顺服祂的旨意之间的区别。命令是说出来的话,引出客观的服从和遵行。听从主是好的,我们也该听从带领的人。但我们可能日夜听从,却仍然没有活在身体里。弟兄姊妹在召会里可能非常听从、遵行,但内在、素质、生机上他们可能不认识元首。主可能有一个意愿或一个渴望,他们甚至没有那个知觉。然而,主正一点一点地得着祂的一些肢体,他们能借着主的倾向或渴望,察觉到祂的思想。他们不自觉地响应,不是刻意或算计的行为,乃是生命的响应。在基督的身体里,我们有权柄与顺服那美丽、生机的和谐。在物质的范围里,人的身体是这权柄与顺服最清楚的图画。家庭里的次序,以及君王和他的臣民,都是不完整的图画。基督的身体是一个生机体,其中所有的肢体都立即、生机地响应元首。我们需要以生机的方式认识元首的权柄。在主的带领下是如此甜美、可爱、和谐。
一 惟独基督是头,惟独祂有权柄指挥身体肢体的行动
惟有基督是头,惟独祂有权柄指挥身体肢体的行动。这必须是一件确定的事。歌罗西书二章十九节说到持定元首。这意思是基督是身体里独一的权柄,我们绝对在祂的元首权柄之下。惟有元首有权柄引导祂身体肢体的行动。在物质的身体里,身体的每一个肢体都与头有直接的关系。没有阶级制度,叫脚趾头在行动前必须请示脚、脚踝和腿。一方面,若元首基督要“脚趾头”动,祂就指示“脚趾头”该动。另一方面,若元首基督告诉“腿”动,“脚趾头”不该说,“我们没有从主听到什么。我们不动,直到我们从祂听到话。”作为“脚趾头”,我们该领悟我们是附着于身体一个行动的肢体。这是我们渴望在地上看见的身体的实际—一个作任何元首想要作的事的身体。如果我是一个大拇指,元首告诉我动,我就动。如果元首告诉手臂动,我就随着手臂动。这是何等正常。在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里,每个肢体都直接与头相联,头引导身体肢体的行动。
决定基督身体每个肢体的路径、过程的,是元首,不是肢体。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我们物质身体的任何一个肢体,都没有地位来决定它的功用或它的过程。这该提醒我们,虽然我们在身体里是彼此相联的(并且我们将永远如此),但我们最终的关系是与元首的关系。如果我们的元首,也许因着只有祂才知道的原因,要把一个肢体取到祂那里去,我们只说阿们,即使可能是带着眼泪。元首有权引导每个肢体的路径。倪弟兄认识身体到这样一个地步,他能见证我们甚至没有权利去想或渴望任何与主所要的相反的事。
在基督的身体里,肢体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两个肢体间天然或特别的喜爱或偏好,会破坏身体。我们需要思考我们一切的关系,并学习借着元首彼此相联。一方面,如果我的魂里想亲近某人,而元首没有建立那样的关系,十字架就会作工。另一方面,如果我天然不喜欢一个人,元首可能会把我跟那个人摆在一起劳苦。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没有选择。当肢体之间脱离元首直接相联时,分争、派系和宗派就在召会中产生。
身体是一直存在的实际。即使最长的召会聚会,例如保罗那次讲到天亮、通宵达旦的聚会(徒二十7~11),也会散会。然而,身体是永不散会的;它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存在。假设肺说,“我们累了。给我们休息七分钟,”或假设循环系统说,“我也累了。我想停止流动几分钟。”如果发生这事,身体就会死。同样,基督的身体对我们而言,是一个荣耀的“监狱”。我们不能在任何时候去任何地方,或作任何事,而不影响我们所属的身体,也不受其影响。我们该学习,例如,借着元首与我们的丈夫或妻子相联。这样的关系将是奇妙的神圣、奥秘、属人且在复活里的。神自己会成为我们对妻子的爱,因为我们的爱已经经过了元首基督。
基督作头在身体里有权柄
基督是元首,意思就是祂在身体里有权柄(西一18;二19)。在此,我要提出一些关于基督在身体里权柄的实行要点。在解释圣经上,我们必须学习讲说并教导相同的事。李弟兄说,“我们必须进入圣经内在的意义,找出主说什么,祂要什么。我们没有权利发明任何东西。反之,我们在圣经中发现事物。”(《召会生活中引起风波的难处》,英文版,38页)。以弗所六章说,在我们拿起那灵的剑,那灵就是神的话(17节)之前,我们需要戴上救恩的头盔。我们或许有过这样的经历,当读经时,我们的心思受到攻击、打岔,或有奇怪的念头进来。我们需要在基督的元首权柄下读经并研读圣经。倪弟兄说,“如果我们持定元首,这样我们就不能有不同的解经。一有不同,就必定有人不持定元首。”(《基督的奥秘》,英文版,34~35页)。教导与我们所领受的使徒教训不同的事,不是一件小事。我们可能会想用不同的方式来扭曲或重述这教训。我们扭曲或教训的源头,可能是基督以外的另一个“头”,而这种不同的讲说会破坏基督的身体。保罗告诉腓立比人要“思念相同的事”(腓二2),告诉哥林多人要“说相同的话”(林前一10)。他也告诉提摩太要“嘱咐那几个人,不可教导不同的事”(提前一3)。这意思是,我们绝不可有与神新约经纶不同的着重点或不同的强调。在一九八四年,李弟兄认真地求问主,他的职事该有什么着重点(见《职事报》,第三卷,第三期,25页)。今天我们正努力有与我们弟兄相同的着重点。
众肢体学习顺服基督的权柄
我们若渴望活在身体里,就必须学习顺服基督的权柄(太二八18~20)。我们行动不单是凭着服从,乃是在主观地顺服元首的催促。我们也必须留意仇敌另一个网罗。有些圣徒会把他们的心理冲动误认为元首的催促。这表明己和其主观必须被了结。我们常常满了自己的思想和感觉。那灵可能催促我们,但我们的情感或心思可能偏行己路。我们可能以为自己是自然而然的,但那可能是在肉体里的。我们可能以为某件事是元首的带领,但那可能只是心理的冲动。元首引导身体的众肢体是事实,但我们需要从我们天然的主观里得释放。在新约里,保罗告诉我们要谨慎怎样教导和说话(提前一3~4;多二1)。在马可四章二十四节,主说,“你们要留心所听的,”在路加八章十八节,祂说,“所以你们要留心怎样听。”我们所听的以及我们怎样听,可能是我们主观的产物。因此,我们需要学习并有己被破碎和了结的经历。然后我们才能对主说,“我为你的意愿而活。我为你的思想、你的观念而活。我不只求外面客观的引导。我渴望摸着你的感觉。”当在移民这类事上,我们摸着元首的感觉、渴望和负担时,那是何等甜美。
二 我们若要有身体的生活,无论思想什么、感觉什么、或作什么,就都必须受基督这头的支配
如果负责弟兄们凭他们的情绪生活,我们就无法有稳定的召会生活。对一个主观的人来说,实际是由他的感觉决定的。但我们必须在乎主的感受和身体的感受。保罗说,“我在基督耶稣的心肠里,切切地想念你们众人。”(腓一8)保罗不持守自己的观点或感觉;反之,主的心肠、感觉和对身体的思想,成了他自己的柔细感觉。身体是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实际。今天在身体的某处可能有疼痛或死的攻击。可能没有外在的方式来沟通。问题是,是否有人会感觉到,察觉到,并对此有响应。我们可以祷告说,“主,我有一个特定的感觉。这是什么?主,我来到你这里。”然后我们可能会有负担为某个特别的情况祷告。身体是内在、主观的。身体包含我们的内脏被基督为祂身体的感觉和思想所充满。我们中间有谁愿意被摸着到他们所是的核心?我们都是属肉体的人,对各种事物有我们自己天然的感觉。但为了祂的身体,主必须对付一切会拦阻元首对祂身体的发表的事物。
以元首作我们的生命和我们全人的中心,并以元首的感觉作我们的感觉
我们应当以元首作我们的生命和我们全人的中心(西三4、11)。像保罗一样,我们应当借着以元首的感觉作我们自己的感觉,来照顾基督的身体(腓一8)。罗马十二章十五节说,“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我们可能没有特别的理由哀哭,但身体在哀哭。我们会敞开让身体的感觉成为我们的感觉吗?就个人而言,我们可能不快乐,但在基督的身体里可能有喜乐的缘由。我们会坚持留在自己不快乐的感觉里吗?身体与我们的感觉有很大的关系。哥林多前书十二章二十六节说,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这节经文不是说所有的肢体都该在行为上受苦。如果一个重物掉在我的脚趾上,我全身都会感受到疼痛的冲击。同样,几年前当一些背叛的人在某个召会造成痛苦时,整个身体—不单是那个地方—都感觉到了疼痛。原因在于身体是一。
主将要得着一班真实向祂敞开的人。如果我们不愿意成为那样的人,祂会在祂恢复的范围内找到另一班人,他们会将自己内在的所是交给他。他们会这样生活,愿意放下自己主观的感觉、思想和观点,并让元首基督活在他们里面,将祂的感觉、思想和观点注入他们里面。我们活在己里面,在“单独监禁”中太久了。在我们自己之外,有一个范围,在那里,一方面,我们受苦更多,因为我们意识到需要;但另一方面,我们得着供应远超过我们最高的期望,因为生命从身体流入我们里面。身体是一个奇妙的范围。身体的范围改变我们的感觉和知觉。我们为一些在我们个人生活或所在地方看似毫无意义的事有负担,但当我们发现其他地方发生什么事时,就非常有意义了。
在凡事上取用元首的感觉,并在心思、思想、言语和行动上以身体为准则
我们作为肢体,若在凡事上都有元首的感觉,并顾到身体,我们就会在心思、思想、言语和行动上以身体为准则。歌罗西书三章十五至十六节说,“又要让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仲裁,你们在一个身体里蒙召,也是为了这平安;且要感恩。当用各样的智慧,让基督的话丰丰富富地住在你们里面,用诗章、颂辞、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神。”我们应当让基督的平安,就是基督自己,在我们心里为着身体生活作仲裁。为着正确的身体生活,我们需要基督的平安在我们心里,在我们与祂身体肢体的关系上,作仲裁、调整并决定一切事。
拾 属灵乃是身体的事
属灵是身体的事(弗四16)。如果一个肢体相对于身体其他部分不正常地发展,那是畸形的。我们要在生命里长大,要得胜,要属灵,都要与身体成比例。有一天会来到,我们会从我们灵和心的深处祷告说:“主,我要为一个属基督身体的属灵人。我不要过度发展或成为癌症。我要作身体一个正常的肢体。”
一 照新约的启示看,一个真正摸着神心坎,作神眼中得胜者的,乃是活在身体里,并实行身体的人
根据新约的启示,一个真正摸着神心意,并在神眼中是得胜者的人,乃是活在身体里并实行身体生活的人(罗十二4~5)。得胜者是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这样的人不是个别地属灵,或个别地得胜。他们清楚地明白他们是身体的肢体,本身不是完整的单位。看见我们是信徒,是神的儿女,是神的众子,可能还容许我们保有个人完整的观念。如果我们看见身体,我们就会看见我们是肢体,凭我们自己,我们在生机和素质上都不是完整的单位。我们可能不知道自己是身体的哪个肢体,但看见我们是肢体,就改变了我们的生命。我们再也不能没有身体或没有身体的交通而活。一个作为身体一部分而美丽的肢体,若与身体脱离,就是丑陋的。哦,愿光照临到我们,使我们看见我们是肢体!这样我们就真能平安了,因为我们不必是整个身体。
二 神不是要得着一群属灵、不犯罪的人,乃是要得着一个身体
我们可能关心自己是否无罪和属灵,但神渴望得着身体。最重要的是我们是否活在身体里。为了追求属灵,我们必须在身体里。神从未定意要我们个别地属灵。个别的属灵会破坏并损害召会的建造。主需要将“属灵是身体的事”写在我们内在的所是里。我们需要为着身体读经、奉献自己、被破碎、长大、被变化和得胜。我们需要凭信说:“我的决定是作为身体的肢体为着身体而活。我要为着身体并在身体里在生命里长大。”
如果我们看见神终极的心意是要得着身体作团体的器皿来盛装基督,我们就会祷告,求主拯救我们脱离我们个别的属灵。如果我们看见这点,并为我们个人属灵的倾向担忧,我们就会为我们的保护祷告说:“主,拯救我脱离个人主义的属灵。”
三 基督徒的生活乃是团体的,身体的,而不是个人的
如果我们看见了身体,我们就会领悟我们不能没有身体而活,不能没有身体而事奉,也不能在身体之外有属灵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是一个有意识的、内在的事。如果我们看见身体,我们的领悟就会改变。我们对以下问题的回答,显示我们是否看见了身体:我们交通是因为那是召会中的“规矩”或合宜的“行为”,还是我们交通是因为我们领悟我们没有它就不能活?我们迟早会领悟我们对身体的需要,并说:“我被这个环境打败了,因为我是独立的。我无法独自处理这个家庭问题。我无法独自应付这个个人的失败。我需要身体。我需要有人与我一同祷告,并为我祷告。我再也不能独自生活了。”我们不能没有身体而活。即使我们到地极,我们也必须领悟我们仍在身体里,我们不能没有身体而活。如果我们看见身体,我们就会不同,我们的交通就不会是行为的事,而是生死攸关的事。
我们看见身体的最强力证明,就是我们再也不能个人主义(林前十二12、14、21~22)。我们一看见身体,我们作为个人的生活和工作就停止了。我们所有的一切都在身体里,借着身体,并为着身体;没有什么是为着个人的。
拾壹 我们必须顾到身体的感觉和身体的平安
我们需要顾到身体的感觉和身体的平安(弗四3;西三15;弗二14~16)。我们可能有平安,但这平安可能是自己制造的或冒牌的。因此,我们需要核对身体的感觉。如果我们不向身体的感觉敞开,或者我们害怕让我们的感觉被身体的感觉试验,这就是一个记号,表明我们在那件事上与主不是一。如果这事真是出于主,我们就该愿意让主借着身体作出来。有时身体与我们个人的感觉相抵触。主可能会说:“这不是对错的问题。只要与弟兄们是一。”身体的感觉就是主的感觉。我们若不顾它,就绝不能亨通。
一 我们既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就该对身体有感觉
二 我们要有身体的生活,就必须顾到同作肢体的,满有对身体的感觉
三 我们必须看见,凡我们所作的都与身体有关,我们不该作任何不顾到身体的事
既然我们是基督身体的肢体,我们就该对身体有感觉。为了要有身体生活,我们必须顾到我们的同作肢体者,并且必须对身体满有感觉。保罗关于心肠的话(腓一8)非常重要,因为那话对身体满了感觉。我们需要领悟,我们所作的任何事都牵涉到身体,我们不该作任何事而不顾到身体。很多时候我们没有意识到这个原则,我们作事或说话都不顾到身体。我们与谁结婚,我们从事什么工作,我们买什么房子,我们在闲暇时间作什么,我们独自作什么,或我们在无人看见的假期里作什么,都是身体的事。无论我们远近,我们都仍在身体里,这一切事都影响身体。
四 对身体的感觉是非常宝贵的,与我们的心理有密切的关系,而心理的作用就是对事情的理解
为着身体的感觉是极其宝贵的,这与一个人的心思结构,也就是他对事物的看法,有密切的关系(罗十二3)。我们可能非常主观,对事物有自己的看法和感觉。然而身体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我们坚持自己的看法,这可能表明我们的心思结构是扭曲的。圣经告诉我们,为着身体生活,我们需要在我们心思的灵里得以更新(弗四23~24)。我们需要心思的更新,为着身体生活,不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十二2~3)。如果我的左手认为它是一只眼睛、一条舌头、一条大腿、一个肩膀和一只耳朵,并且它试图发挥所有这些部分的功能,我们就会意识到那个肢体的思想中有些不合理。
如果我们对基督的身体没有足够的认识,我们的心思结构就不正当,我们就无法对基督的身体有共同的认定(弗四22~24)。认识身体牵涉到我们思考和看待事物的方式。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交通。有交通是何等美好。在交通中,我们诚实地表达我们的思想,然后放下它。最终,在交通中会产生一个共同的心思,我们就接受它。但当我们主观时,我们从未在内里放弃我们的观点,实际上我们就不在身体里。我们若要适合基督身体的建造,并对基督的身体有正确的感觉,就需要借着心思的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5)。
拾贰 我们必须有身体的感觉,就是要有身体感
一 为了要与身体中其他的肢体一同生活并行动,我们必须有身体的感觉
我们需要有身体感,一种身体意识(林前十二26~27;罗十二15;弗四16;二21~22)。“知觉(consciousness)”一辞的一个定义是“一种特别的觉察或敏感”。我们对身体的感觉应当有一种特别的觉察或敏感。“知觉”的另一个相关定义是“对某一特定情况的警觉或关切”。这意思是说我们是敏感、察觉、警觉和关切的。倪弟兄在《基督的奥秘》一书中,用了蜜蜂和蝴蝶的例子(英文版,18页):
在教会生活里,我们需要学习有身体的感觉……有的信徒像蝴蝶,是单独行动的。另一些像蜜蜂;他们一同生活行动。蝴蝶从这朵花飞到那朵花,随心所欲;但蜜蜂是为蜂房工作的。
蝴蝶是独自生活和工作的,但蜜蜂有身体的知觉。我们都该像蜜蜂,有身体的知觉,好叫我们能与基督身体里其他的肢体一同生活。
我们是美丽的蝴蝶,还是为蜂房而关心、争战、作一切事的工蜂之一?我们应当在身体里生,在身体里死;我们也应当为身体生,为身体死。为了与身体里其他的肢体一同生活行动,我们需要有身体的知觉。
二 我们越享受歌罗西书中所启示包罗万有的基督,就越在经历上领会,我们所享受的基督乃是身体的头,这样的领会使我们对身体有感觉,并使我们宝爱身体上所有的肢体
我们不该尝试去持定元首或顺服元首;反之,我们只要享受基督。我们所享受的基督就是元首。当我们享受祂,我们最终就领悟祂是元首,并且我们顺服祂。我们越顺服祂,我们就越会有身体的知觉,并爱身体。
三 为了主在祂的恢复中,在地方一面和宇宙一面的行动,我们都必须同心合意,有身体的感觉(徒一14;二46;四24;十五25;罗十五6)—R.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