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期纲目的出处

一九九八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
新约的执事

第十篇 活神的殿与献给基督的贞洁童女(纲目的双出处)

读经:林后六14~七1,十一2~4

壹 “我们是活神的殿”—林后六16:

一 神是我们的圣所,是我们的居所,(赛八14上,诗九〇1,)我们已经被作成这圣所的一部分,因此在书信里告诉我们,我们是神的殿—林前三16,启二一2、3、22。(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

二 我们要实际的成为神的殿,就必须绝对而彻底的,从任何与神的神圣性情和圣别特性相反的事上分别出来,好使我们敬畏神,以成全圣别—林后七1,彼后一4,提后二22,传四9~12。(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一个在灵里之人的自传,第七章,第六段**)

三 因着信徒神圣的性情和圣别的地位,他们不该跟不信者同负一轭—林后六14:(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哥林多后书生命读经,第四十三篇,第五段)

1 信徒是义、光、基督和神的殿,不信者是不法、黑暗、彼列(魔鬼撒但)和偶像—林后六14~15。(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哥林多后书生命读经,第四十三篇,第十二段)

2 在林后六章十四节,保罗吩咐信徒跟不信的不要不配的同负一轭,这是指申命记二十二章十节的话,那里禁止使两种不同的牲畜,就是洁净的和不洁净的牲畜,同负一轭:(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新约总论,第一百零五篇,第十一段**)

a 我们若要圣别的活着,就必须操练顾到与人的接触—林前十五33。(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

b 利未记十一章中我们所吃的东西象征人,吃象征接触人—徒十11~15、28;(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利未记生命读经,第三十六篇,第十二段**)

四 分蹄、倒嚼的走兽,表征在行动上有分别,并接受神话,反复回想的人—利十一2~3。(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利未记生命读经,第三十六篇,第十八段*)

五 有翅有鳞的水族,表征能在世界中自由行动,同时能抗拒其影响的人—9节。(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利未记生命读经,第三十六篇,第二十三段)

六 有翅能飞,吃生命种子为食物供应的鸟类,表征能在离开世界、且超脱世界的生命中生活行动,并以生命的事物为生命供应的人—13~19节。(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利未记生命读经,第三十六篇,第二十八段)

七 有翅膀,并有带节的腿在脚上头,在地上蹦跳的昆虫,表征能在超脱世界的生命中生活行动,并能保守自己脱开世界的人—21~22节。(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利未记生命读经,第三十六篇,第三十一段*)

贰 “我以神的妒忌,妒忌你们,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将一个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林后十一2,出三四14:

一 所有的信徒都是献给基督的童女,也是献给基督的团体童女的一部分,是新郎的新妇,(约三29),羔羊的妻。(十九7)。(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新约总论,第三百二十篇,第三十段**)

1 整本圣经的主题,乃是神与祂选民之间的罗曼史;神经纶的内容,简要的说,乃是神爱上了祂所拣选的人—约三16,林后十一2,启十九7~8,启二一1~二二5。(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三册,雅歌结晶读经,第七章,第四十四段*)

2 作为主的童女,我们必须与祂有个人的、情爱的、私下的和属灵的关系—歌一1~4,太二五4、9。(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

二 今天的“热中犹太教者”发出许多疑问,使信徒从主耶稣宝贵的人位岔开,但真正的职事激起我们对我们的新郎主耶稣的爱,使我们享受祂作我们的丈夫到极点—林后十一2~3:(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哥林多后书生命读经,第五十二篇,第三十七段**)

1 主恢复的目标,不是要恢复道理或神学,乃是要恢复基督自己作我们所爱的独一丈夫。(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哥林多后书生命读经,第五十二篇,第四十二段*)

2 使徒恐怕哥林多人会被热中犹太教者的教训岔开,不再真正珍赏、宝爱并享受主耶稣基督宝贵的人位,作他们的生命和一切—林后十一2,提后一3~4:(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圣经恢复本,林后十一3注2)

a 在伊甸园中,夏娃的眼睛开了;这给我们看见,我们最好闭上眼睛,向着基督是单纯的,使我们对一切在祂之外的事物是眼瞎的—创三5~7,徒九8。(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一个在灵里之人的自传,第七章,第十一段**)

b 我们该有一个态度,就是只单纯的知道基督是我们的救主、主、生命、丈夫和一切,以及召会是基督独一的彰显,并在一的独一的立场上召会生活的实行,此外我们不知道任何别的事。(1998年安那翰秋季全时间训练,第十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一个在灵里之人的自传,第七章,第十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