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国际华语特会

神经纶中的新约

第二篇 新约的救赎(纲目的原文)

壹 “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绝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来八12:

一 在新约里,应许我们四项福分:

1 宽恕我们的不义,以及忘记(赦免)我们的罪(12)。

2 将神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借以分赐生命之律(10上)。

3 有特权得着神作我们的神,我们作祂的子民(10下)。

4 有生命的功能,使我们凭生命内里的路认识神(11)。

二 照着神所成立的约,这四项福分都是祂的应许;但照着主所遗赠给我们的遗命,这四项福分乃是祂的遗赠物。

三 赦罪是达到神目的的手续,所以圣经在这里把赦罪摆在最后说;但以我们属灵的经历来说,我们是先因赦罪而得洁净,然后在生命的律里作神的子民,在里面对神有更深的认识。

四 希伯来八章十二节的“宽恕”,原文为二章十七节之“成就平息”的字根;基督为我们的罪成就了平息,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使我们得以与神和好:

1 神乃是先在主耶稣身上审判了我们的罪(赛五三5、10、12),然后才赦免我们的罪。

2 在旧约,神的经纶是遮盖人的罪(利十六2—施恩座,直译,遮罪盖);在新约,神的经纶是除去人的罪(约一29,来十4~6)。

五 神一赦免我们,就从祂的记忆里涂抹我们的罪,不再记念:

1 赦罪的意义,就是消除人在神面前的罪案,使我们免去神公义的刑罚—约三18,五24。

2 神赦免了我们的罪,就使我们所犯的罪离开我们—诗一○三12,利十六7~10、15~22。

六 神赦免我们的罪,结果使我们恢复与祂的交通,而敬畏祂,并且爱祂—诗一三○4,路七47。

贰 基督的血不仅是救赎的血,也是立约的血和永约之血:

一 新约所借以成立的神人耶稣基督之血,不仅是救赎的血(彼前一18~19),由出埃及十二章逾越节羊羔的血所预表,也是立约的血(太二六28),由出埃及二十四章为着制定律法之祭物的血所预表:

1 在预表里,洒了遮罪的血,就把被洒的人引进旧约里(出二四6~8);照样,洒了基督救赎的血,也把被洒的信徒带进新约的福分,就是对三一神完满的享受里。 (彼前一2,来九13~14。)。

2 主的血既满足了神的公义,就立定了新约;在这新约中,神赐给我们赦罪、生命、救恩,和一切属灵、属天、神圣的福分(弗一3)。

3 当神将新约赐给我们时,这约乃是一个杯(路二二20,)称为福杯,(林前十16),在这杯里有神一切的福分,甚至有神自己作我们的分(诗十六5)。

4 在亚当里,我们的分乃是神忿怒的杯(启十四10),但基督已经为我们喝了那杯(约十八11),祂的血已经为我们构成了救恩的杯(诗一一六13),满溢的杯(诗二三5)。我们分享这杯,就有分于基督之血的交通(林前十16)。

二 基督的血也是永约之血(来十三20),由利未记十六章大祭司所凭以进入至圣所的血所预表:

1 新约是永远之约,有永远的功效,因为是借着基督那永远有功效的宝血所立的。

2 永约之血带我们进入那作我们永远享受之神的丰满里:

a 这血使我们得以进入至圣所(来十19~20),享受神,并被祂注入。

b 我们对那作我们福分之神终极的享受,乃是享受祂作生命水(启七14、17)和生命树(二二14),并进入新耶路撒冷(二二14)。

叁 新约的救赎乃是神完整救恩中法理的一面:

一 神按着法理,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彼前二24上)的血(罗三24~25),救赎罪人脱离罪(启一5下)、神的审判和定罪(罗二5~6,约三18下)、永远的沉沦(启二一8,二二15)、以及神仇敌的控告(十二10~11)。

二 这是使相信的罪人在神面前得着赦罪(路二四47)、洗净(来一3)、称义(罗三24~25)、与神和好(罗五10上)、在地位上成圣归神(林前一2,来十三12)。

三 这是神完整救恩的手续,使信徒有分于神生机的拯救,包括重生(彼前一3)、性质上的圣别(罗六19、22)、更新(多三5下)、变化(林后三18)、模成(罗八29)和得荣(罗八30),就是神完整救恩的目的。

四 基督那又宝贵又有功效的血,解决了我们一切的难处,使我们得以维持在与神不断的交通中,不断的享受祂生机的救恩(约壹一7~9,二1~2)。

五 基督作为救赎的羔羊在时间里所完成的救赎,要带到永世里,在那里要永远有救赎的的记念(启二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