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期纲目的出处
二〇〇八年国际华语特会
对真理绝对,并被真理构成
第四篇 被神活话的真理构成,
成为基督的见证,使基督得着彰显(纲目的双出处)
读经:诗一一九1~2、9、11、15~16、48~49,尼八1、8、13,约十七17,启一2、9
壹 召会的功用乃是作基督的见证,彰显基督,并见证作为神的见证的基督─提前三15~16上,启一2、5、9:(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一册,长老训练,第十一册—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三),第一章,第二十段**)
一 见证的意义就是说出神,表明神,彰显神─约一1、18,来一1~2上。(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第四段*)
二 律法是神的话,乃是神的见证,神的彰显,神的描绘,作为神给祂子民的启示─出三四28:(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圣经恢复本,出二十1注1*)
1 律法称作见证,法版称作见证的版─二五16、21,四十20,三一18。(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希伯来书生命读经,第六十三篇,第三段*;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第十二段)
2 因着律法,就是神的见证,放在约柜里,所以约柜称作见证的柜;又因为约柜在帐幕里,所以帐幕称作见证的帐幕─二五22,二六33~34,三八21,民一50、53。(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希伯来书生命读经,第六十三篇,第三段**)
3 律法说出神的属性,说明神是怎样的神,所以律法对于神是见证─出三四28。(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第十六段*)
4 律法照着神所是的标准,向人有要求─出二十2~17。(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篇,第二十三段*)
5 律法的要求,是要人有神的属性,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像神一样,所以只有神自己能答应这要求─利十一44,彼前一15~16。(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
6 人若摸着神、接受神、并被神注入,使神一切神圣的属性成为他人性的美德,人自然就能成就律法的要求─罗八4。(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
三 全部圣经都是神的见证─诗一一九1~2、9、11,提后三16~17:(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第三十三段*)
1 圣经既是基督的见证,也就是神的见证─约五39~40,路二四27、44~45。(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第三十段)
2 圣经是神的话,说出神是怎样的神,所以是神的见证─太二二29。(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第三十二段)
3 神是圣经的实际和实质,我们读圣经时,必须接触神,摸着神,碰着神,并被神注入─约六63。(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第三十七段*)
四 基督是神的见证─启一5,三14:(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三册,在神行动中的移民,第四章,第五段)
1 基督是神律法的实际,是神活的话,所以是神的见证、神的见证人、神的彰显、神所是活的描绘─约一1、18,启十九13。(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诗篇生命读经,第四十篇,第八段**)
2 人要接触神,摸着神,达到神,就必须借着基督并在祂里面;人在基督之外,不能认识神─约十四6~11,西二9。(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第四十三段*,第四十一段*)
五 圣灵是基督的见证:(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八册,一般的信息(卷二),第四十五篇,第七段*)
1 圣灵是基督死而复活,升天而降下的化身,向人显示基督的一切,并且是基督的见证,荣耀基督─约十六5~7,十四16~18,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第四十六段*)
2 人要摸着基督,认识基督,必须在圣灵里;人舍了圣灵,就不能认识基督─林前十二3下,约十六13~15。(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第四十九段*)
六 召会是基督的见证─启一9,十二17,十九10:(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一册,长老训练,第十一册—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三),第一章,第二十段*)
1 召会是基督的身体,是基督的具体表现,所以是基督的见证─林前十二12,弗四12~13。(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第五十三段*)
2 召会见证基督,召会的见证乃是活基督─约十五26~27,徒一8,启一2、9,腓一19~21上。(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
贰 被真理构成,就是被那是神见证、是神活话的基督构成,使我们成为基督的见证,以完成神的经纶─约十四6上,十七17,启一9,提前三15~16上:(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
一 律法预表基督是神的话和神的见证,神的彰显;当我们让基督的话丰丰富富的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成为基督的见证,使祂得着彰显─约一1、18,启十九13,西三16:(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
1 基督自己是神又真又活的律法、神的话、神的气和神的彰显─提后三16~17。(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五十二篇,第五十八段*)
2 我们借着祷读主话,吸入神的成分,就被神的所是注入;这样,我们就活基督,而成为神活的彰显─弗六17~18,约十七17。(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五十二篇,第六十五段*)
3 借着我们每天读神圣的话语,神的话就在我们里面作工,那灵就借着话,自然而然将神的性情同神的元素,分赐到我们这人里面,使我们被神构成─约六63。(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尼希米记生命读经,第三篇,第六段**)
二 被神活话的真理所构成,就是被神的思想、神的考虑、并神的一切所是灌注,使我们成为神的复制,而作神的见证─尼八1,十三30上:(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
1 我们需要被神活话的真理构成,使我们受神的话教导、管制、规律并支配,而活在神的行政下并神的经纶里─申十七18~20,彼后一12、19~21,林后十5,约贰2、4,参来一2~3。(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
2 真理一旦经过我们的悟性而进到我们里面,就留在我们的记忆里;这样,我们就把真理存在我们的记忆里,使我们有真理的储存─西三16,参罗八6,弗四23。(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二册,长老训练,第三册—实行异象的路,第九章,第二十四段**)
3 真理进入我们的记忆里,就成了常时、长期滋养的来源─诗一一九15~16、48~49。(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二册,长老训练,第三册—实行异象的路,第九章,第二十四段*)
4 主恢复里的众圣徒都应当在圣经真理的神圣启示上受训练─提后二2、15:(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
a 圣经中几乎所有重要的启示,都包括在倪弟兄和李弟兄的职事里;我们应当注意这些纯正、健康的事,而不要把时间浪费于收集“毒瓜”─王下四38~41。(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列王记生命读经,第十三篇,第二十段*)
b 生命读经和恢复本开启圣经,释放圣经的丰富,将我们带到神经纶管制并支配的异象之下,使召会得以建造为神的家─尼八8、13,提前一3~4 ,徒二六18~19。(2008年国际华语特会,第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