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三年夏季训练

在主显现以前,主的恢复之中心负担与现有真理的概览

第十篇 神人的神圣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复合的纲目)

读经:约三15,罗八14、16、23、29~30,林后三18,弗一4~5,约壹三2

序言 唯有神人,也就是蒙救赎并重生,在他们天然的生命之外得着神的神圣生命,成了神的种类的人,才有神圣的权利,有特权、自由和权柄,来支取并有分,也就是得着并享受神的神性—约一12:

一 人是按着神的形像,照着神的样式造的;那受造的人不是人类,乃是神类;虽然那个神类还没有神的生命,但是他已经预备好了,可以接受神的生命;然而,神给人自由选择的权利—创二7,一26。

二 神把人摆在生命树前,就是要给人权利,让人能选择吃生命树而有分于神自己—创二16~17:

1 生命树就是神自己;神把祂自己以食物的形式摆在人面前,目的是要让人能得着祂作生命—创二9。

2 如果亚当吃了生命树的果子,他里面就会有生机的运作;神的生命、神的性情就进来了,与神有关的各方面就都进来了;神就能够得着复制、翻版—创二9。

三 撒但破坏神的计划和目的;罪人的父就是魔鬼,罪人的生命是撒但的生命,罪人的性情是有罪的;堕落的人被他们的父撒但生在堕落中;他们真正的父,就是魔鬼;这是错误的父;撒但要破坏神的计划,拦阻神的工作和神的目的—约八37~44:

1 路加十五章里的小儿子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落到非常可怜的光景,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人给他—路十五13。

2 他醒悟过来,就说,“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热切地与他亲嘴—路十五18~20。

3 小儿子所放弃的权利,完全得着了恢复;吩咐奴仆说,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让我们吃喝快乐—路十五22~23。

四 神从来没有放弃我们,祂没有收回这些权利;祂乃是自己来成为人,在十字架上受死,流出祂的宝血,以满足神的要求—约十九34。

五 启示录二十二章十四节说,那些洗净自己袍子的有福了,可得权柄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这节指明权利已经归还我们了—启二二14。

六 我们所拥有的乃是圣别、至高、神圣的权利—我们有权利成为神;约翰一章十二节说,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约一12,罗八19。

七 我们本来只是堕落的人,如今有完全的权利,能够成为神的儿女,成为神的儿子,能在生命和性情上成为神;我们所有的是至高无上的权利,是人类可拥有的最高权利,就是有权利成为神—创一2。

壹 我们需要看见,我们这些神人有神圣的权利,能有分于神的神性,就是有分于神—约三15,彼后一4:

一 成为神人的第一步是:我们在灵里由是灵的基督而生,有祂神圣的生命和性情—约三6,彼后一4。

二 我们既是神人,由神所生,成为神的儿女,就有权利有分于神的所是,甚至在生命、性情和彰显上(但不在神格上)成为神—约一12~13,罗八16,约壹三1。

贰 我们这些神人能有分于神的神性不同的方面:

一 我们能有分于神的生命—弗四18,约一4,十10,十一25:

1 生命就是神的内容和神的流出;神的内容乃是神的所是,神的流出就是神自己作生命分赐给我们—启二二1:

a 神让我们有分祂的生命,是因着神的渴望,是神要满足祂永远的心愿,而不是因着神可怜我们这些罪人。

b 神的心意是要把祂自己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不是为使我们活得更长久、更开心,而是为使我们能成为祂的复制。

2 神的生命是神圣的,有神的性质,也是永远的,是非受造、无始无终、自有永有、绝不改变的—约三15,约壹二25,五13、20。

3 神永远的生命是不能毁坏、不能消除、不能朽坏的,也是经过死亡和阴间之试验,征服死,还要吞灭死的复活生命—来七16,徒二24,启一18:

a 我们有权利得着神永远的生命,所以我们不要留在自己死亡的光景里;我们要离开死亡,要运用我们的权利来取用这复活的生命。

b 我们要告诉死亡:“离开我去吧!复活的生命胜过死亡!”我们要对那掌死权的说,“你被废除了,你的头被打破了,我有复活的生命。”

4 生命乃是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三一神分赐到我们里面,并活在我们里面—罗八6、10~11:

a 这生命不是一件东西,乃是一个人位;这人位就是神自己;祂进到我们里面,活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人位。

b 有的人留意庆祝生日,但我要说,“忘记你的生日吧”;若要庆祝,就该庆祝真正的生日,就是我们在灵里成为神的那一天;我们成为神的儿女那天,就有了神的生命。

二 我们能有分于神的性情—弗一4,彼后一4:

1 神圣的性情乃指神所是的,就是神之所是的构成成分。

2 神是圣别的,圣别是祂的性情,并且祂在基督里拣选我们,使我们也成为圣别,像祂是圣别的一样—弗一4,彼前一15~16:

a 成为圣别就是有分于神的圣别性情—弗一4。

b 神拣选我们,使我们成为圣别;祂使我们成为圣别,乃是借着将祂自己这圣别者分赐到我们里面,使我们全人被祂圣别的性情浸透并充满—彼前一15~16。

3 有分于神的神圣性情,就是有分于神所是的元素、成分—弗三8。

4 一天过一天我们该有分于神的性情,享受神所是的构成成分—彼后一4。

三 因着我们借着重生成了神人,所以我们有权利有分于神的心思—约壹二27,腓二5,林前二16:

1 我们是在神里面,并且有神的成分;我们仍然有自己的心思,但我们里面也有神的心思—腓二5。

2 当膏油在我们里面涂抹时,就把神涂抹到我们里面,又向我们启示神的心思—约壹二27:

a 这涂抹的灵将神涂抹到我们里面,把祂一切的成分、元素、性情,带到我们全人的各部分里;这涂抹要从我们的灵扩展到我们的心,这就包括我们的魂,而魂的最主要部分就是心思。

b 每天、每时、每刻,这灵都在寻求,将神的心思涂抹到我们的心思里;神要用那灵作为墨,将律法写在我们的心上(参林后三3,来八10,十16)。

3 我们若让基督的心思成为我们的心思,我们就可以有基督的心思—腓二5:

a 我们不仅有基督的生命,也有基督的心思—林前二16。

b 基督必须从我们的灵浸透我们的心思,使我们的心思与祂的心思成为一—16节,弗四23。

4 调和的灵越多渗透我们的心思、浸透我们的心思、占有我们的心思,我们的心思就越像神的心思;这就使祂的心思成为我们的心思,这也就是有分于神的心思—罗八6

5 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那灵的引导是里面生命的结果;我们的心思若置于我们的灵,里面就立刻得着加强并满足;我们也得着滋润和复苏—罗八6

四 神人有权利有分于神的所是—林后三18:

1 我们说这点的根据,乃是保罗在林后三章十八节的话,那里说到我们凭神自己的所是而被变化。—引用经文:

a 保罗在林后三章十八节的话,那里说到我们要变化成为主的形像,“乃是从主灵变化成的”—林后三18

b 这指明变化的工作不是由属于主灵的事物所作的,乃是由主灵亲自作的;因此,我们是凭神自己的所是而被变化的—林后三18

2 基督追测不尽的丰富分赐到我们里面,意思就是我们不仅有分于神的生命、性情和心思,更有分于祂的所是—弗三8。

五 我们这些神人有权利有分于神的形像—林后三18:

1 基督乃是神的像,彰显神所是的—西一15,林后四4。

2 按照林后三章十八节,我们正“渐渐变化成为与祂同样的形像”。—引用经文。

3 变化成为与祂同样的形像,就是模成神长子这复活之基督的形像,成为与祂一式一样—罗八29。

六 至终,我们要被带进神的荣耀,有分于神的荣耀—来二10:

1 神是荣耀的神;荣耀是神的彰显,是神在辉煌中彰显出来—徒七2,林前二7,林后三18,四6。

2 神永远的目标是要领祂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

3 包罗万有的基督住在我们里面乃是荣耀的盼望—西一27。

4 我们观看并返照主的荣光,就渐渐变化成为主的形像,从荣耀到荣耀—林后三18。

七 神人之神圣权利的另一面,乃是有分于神儿子的名分—弗一5,罗八23:

1 在创立世界以前,就是在已过的永远,神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弗一5。

2 在时间开始以前,神就有意并定意,要我们有分于祂儿子的名分—5节。

3 基督的救赎将我们带进神儿子的名分里,并且我们得着了儿子名分的灵—我们蒙重生之人的灵调和着神儿子的灵—加四6,罗八15。

4 我们可以把这些福分列举出来:儿子名分的灵、那灵的见证、那灵的引导、那灵的初熟果子、那灵的帮助和那灵的代求—罗八16

5 至终我们要有神儿子完满的儿子名分显示在荣耀的自由里—罗八19、21

八 神人有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这包括有权利有分于神的显出—19节:

1 当我们的生命—基督—显现的时候,我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三4。

2 当神显现时,我们这些神的众子也要有分于那个显现—罗八19。

3 神要与祂的众子一同显现(来二10),他们在生命、性情、心思、所是、形像和荣耀上,将要与祂一式一样—罗八19。

九 神人有神圣的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这包括有权利有神的样式—约壹三2:

1 约壹三章二节说,“我们晓得祂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我们必要看见祂,正如祂所是的。”

2 当基督显现时,三一神就要显现出来;当我们看见祂时,我们就要看见三一神;当我们像祂时,我们就要像三一神—2节:

a 这清楚启示,我们要有神的样式。

b 我们不仅要有分于神的生命和性情,也要有神的样式—弗四18,彼后一4,约壹三2。

十 最后,神人有神圣的权利成为神类—神的种类—约一12~13,罗八14、16:

1 神成为人,进到人的种类里;而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为神,进到神的神圣种类之范围里—约一1、12~14,彼后一4。

2 我们要进入神圣的范围,就是神圣种类的范围,就必须从神而生,有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性情—约一12~13,三3、5~6、15,彼后一4:

a 我们已经重生成为神的种类,成为神人类—约一12~13。

b 我们第二次的出生,重生,使我们进入神的国,成为神的种类—三3、5~6。

c 神所有的儿女都是在神圣种类的神圣范围里—一12~13,三3、5。

d 在约翰福音里,我们看见信徒活在神圣种类之范围里的许多方面—一16,十五4上、9、11,四23~24,十四2、20、23,十七22~24。

3 我们无论在哪里,都需要记得我们是神人,有神圣的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西三4,弗一4~5,林后三18,彼后一4。